网站备案的相关术语

时间:2020-09-30


ICP备案: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,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。即所有对中国内地(大陆)提供服务的网站都必须先进行ICP备案,才可开通网站服务。

ICP备案号:ICP备案号在备案成功后由通信管理局下发,通信管理局会给备案主体分配主体备案号,同时也会给此次备案的网站分配网站备案号。

备案服务号:备案服务号是用于在阿里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备案信息时,关联阿里云服务器的验证码。申请备案服务号需购买满足阿里云备案要求的云服务器、建站市场产品或物联网带宽包。

接入商:提供托管网站的服务器并协助你办理备案。

主体:办理备案的个人或单位。

首次备案:主体和域名从未办理过备案,在开通网站访问前,需要通过阿里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完成首次备案。

接入备案:网站已通过其他服务商取得ICP备案号,现改为使用阿里云服务器来托管网站,则需要在阿里云接入备案。

新增网站:

情形一、原备案不在阿里云:主体已在其他服务商处备案成功,现购买了阿里云服务器且需要备案新的网站域名,需在阿里云进行新增备案。

情形二、原备案在阿里云:主体已在阿里云成功备案,现有新的网站托管到阿里云服务器上,需要在阿里云进行新增网站。

变更备案:网站已经在阿里云取得备案号,后续备案主体或网站信息发生变更,需及时在阿里云变更主体或变更网站,更新您的备案信息。

认领备案:2010年6月1日前在原万网备案平台已经备案成功,且之后未将备案接入其他服务商,也未将备案信息导入到您的阿里云账户中,则需要认领原万网备案。

取消接入:删除阿里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与网站备案信息的关联。取消接入后阿里云将不再是您的接入服务商,且域名无法指向阿里云中国内地(大陆)的服务器继续访问,但您在工信部的备案号仍然存在。

注销备案:如果不再继续使用已备案成功的主体或网站,需注销其备案信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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